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昨天(5月9日)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,明确将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。


  意见进一步强调,要推动承租国有房屋、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免除上半年三个月租金,优先帮扶餐饮、住宿、旅游、教育培训、家政、影院剧场、美容美发等行业。


  意见首次明确了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,要执行租金减免支持政策。


  意见还明确,对于非国有房屋,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,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,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,出租人可以享受财税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。


  意见明确地方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,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能够尽快落地,让实惠真正落实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身上。